滿足以下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并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擴展資料:
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并發證:
1、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建設部《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